問題詳情

五、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
【題組】⑴何謂 IP 等級(Ingress Protection Code)?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7152
統計:A(52),B(1932),C(159),D(20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除有特別規定外,得抗告於直接上級法院

用户評論

【用戶】群凱徐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第 440 條  提起上訴,應於第一審判決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但宣示或公告後送達前之上訴,亦有效力。第 487 條  提起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但送達前之抗告,亦有效力。第 500 條  再審之訴,應於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前項期間,自判決確定時起算,判決於送達前確定者,自送達時起算;其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算。但自判決確定後已逾五年者,不得提起。以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或第十二款情形為再審之理由者,不適用前項但書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 349 條  上訴期間為十日,自送達判決後起算。但判決宣示後送達前之上訴,亦有效力。...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 第487條 (抗告期間)提起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但送達前之抗告,亦有效力。民事訴訟法 第四編抗告程序 相關法條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 第488條 (提起抗告之程序)提起抗告,除別有規定外,應向為裁定之原法院或原審判長所屬法院提出抗告狀為之。適用簡易或小額訴訟程序之事件或關於訴訟救助提起抗告及由證人、鑑定人、通譯或執有證物之第三人提起抗告者,得以言詞為之。但依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二第一項規定提起抗告者,不在此限。提起抗告,應表明抗告理由。民事訴訟法 第 488 條 相關法條

【用戶】林寶竣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刑訴:第424條依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因重要證據漏未審酌而聲請再審者,應於送達判決後二十日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