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下列何者不屬於總統的權限?
(A)公布法律、發布命令
(B)決定國家安全大政方針
(C)國家機密特權
(D)議決條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1429
統計:A(3),B(3),C(2),D(27),E(0)

用户評論

Jia Min Jhang】評論

解釋字號釋字第 329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82年12月24日解釋爭點憲法上「條約」之意涵?何者應送立法院審議? class='t1'解釋文1  憲法所稱之條約係指中華民國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所締結之國際書面協定,包括用條約或公約之名稱,或用協定等名稱而其內容直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或人民之權利義務且具有法律上效力者而言。其中名稱為條約或公約或用協定等名稱而附有批准條款者,當然應送立法院審議,其餘國際書面協定,除經法律授權或事先經立法院同意簽訂,或其內容與國內法律相同者外,亦應送立法院審議。理由書1  總統依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之權;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條約案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Lynn】評論

總統-締結條約立法院-議決條約

搖尾巴高手】評論

@總統-締結條約(戰時條約)立法院-議決條約--------------對齁我一直都沒注意過,原來總統可以公布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