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有關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第 1 項所定權利告知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權利告知,可在訊問被告後為之
(B)違反權利告知的程序,所取得經拘捕被告的自白,原則上不得作為證據
(C)權利告知的內容包括犯罪嫌疑以及所犯的所有罪名
(D)被告選任辯護人後,要求等辯護人到場,此時應停止訊問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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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Z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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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95條(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事項)﹝1﹞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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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 權利告知,可在訊問被告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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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x(A) 權利告知,x可x在訊問被★☆★☆★★...

【用戶】志聰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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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志聰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