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某機關公告某路段為行人徒步區。關於該公告之性質與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該公告之性質為一般處分
(B)自公告日起發生規制效力
(C)居住於該路段之住戶不服該公告,得提起訴願
(D)該公告未經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不發生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48557
統計:A(106),B(878),C(299),D(1559),E(0)
用户評論
【hese】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10條第2項: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發生效力。
【林宗佑】評論
請教樓上,所以d不適用在緊急情形,而公告是一般跟緊急情形都能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