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04 條規定,下列何種情形不得申請土地複丈?
(A)因土地自然增加
(B)因界址曲折需調整
(C)因主張時效完成,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
(D)宗地之部分設定抵押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93878
統計:A(10),B(2),C(18),D(102),E(0)

用户評論

小彤】評論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204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土地複丈(以下簡稱複丈):一、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合併、鑑界或變更。二、因界址曲折需調整。三、依建築法第四十四條或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調整地形。四、宗地之部分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五、因主張時效完成,申請時效取得所有權、地上權、農育權或不動產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