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2) 

,x解 (6)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8847
統計:A(46),B(215),C(66),D(7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和誘與略誘、妨害性自主罪章之兩小無猜條款及和誘罪與略誘罪之比較~

用户評論

吳康瑜】評論

和誘還沒滿十六歲的男女脫離家庭,法律上一律當作略誘,稱作「準略誘罪」。因為未滿十六歲的男女,年紀還太輕,思慮淺薄,缺乏行使同意權的能力,為加強保護,就算誘拐行為得到青少年同意,法律上也以較重的略誘罪來處罰行為人。

Karen Lai】評論

又沒看清楚....「不可能成立」

Ya-Ting Chang】評論

第 227 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A)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第 240 條和誘未滿20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第 241 條略誘未滿20歲之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