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自 105 年 11 月 5 日起,外籍勞工在臺工作滿 3 年,是否須要出國後才可繼續留臺工作?
(A)不須出國
(B)至少須出國 1 日
(C)至少須出國 1 個月
(D)由雇主決定是否須要出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93798
統計:A(179),B(18),C(39),D(9),E(0)

用户評論

sagenitic】評論

摘自 : 勞動部新聞稿最後異動日期: 105-11-03 外勞在臺工作3年期滿免出國之新制自11月5日生效,雇主續聘將可先申請。總統今(3)日公布《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條文,取消外籍勞工在臺工作滿3年須出國1日規定,並自105年11月5日生效。因此,外籍勞工聘僱許可期間於105年11月5日屆滿者,由雇主向勞動部申請續聘並經許可後,即不用出國而可繼續留臺工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亦同步於今(3)日將續聘申請書表上網,供民眾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