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甲將 A 畫寄託乙處由乙保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寄託物返還之期限雖經約定,甲仍得隨時請求返還寄託物,乙亦得隨時將寄託物返還
(B)寄託物之返還,於該物應為保管之地行之
(C)甲與乙之寄託如約定有報酬,其報酬請求權自寄託關係終止時起,6 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
(D)第三人對寄託物主張權利時,受寄人應將寄託物返還該第三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88383
統計:A(220),B(341),C(140),D(37),E(0)

用户評論

【用戶】kater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第 598 條 未定返還期限者,受寄人得隨時返還寄託物。定有返還期限者,受寄人非有不得已之事由,不得於期限屆滿前返還寄託物。(B)第 600 條 寄託物之返還,於該物應為保管之地行之。受寄人依第五百九十二條或依第五百九十四條之規定,將寄託物轉置他處者,得於物之現在地返還之。(C)第 601-2 條 關於寄託契約之報酬請求權、費用償還請求權或損害賠償請求權,自寄託關係終止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D)第 601-1 條 第三人就寄託物主張權利者,除對於受寄人提起訴訟或為扣押外,受寄人仍有返還寄託物於寄託人之義務...

【用戶】mrsclooney712

【年級】

【評論內容】(D)601-1I

【用戶】Damaris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A)民法第597條規定,寄託物返還之期限,雖經約定,寄託人甲仍得隨時請求返還;另依民法第598條第2項規定,受寄人乙非有不得已之事由,不得於期限屆滿前返還寄託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