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骨頭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3條(由中央立法之事項)警察官制指中央與地方警察機關之組織編制等事項。警察官規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及官職之任免、遷調、服務、請假、獎懲、考績、退休、撫卹等事項。以下個人記法官規規則,感覺就是紀錄比較細項的是所以聯想到任免、遷調、服務、請假、獎懲、考績、退休、撫卹等這些事項。官制制度,感覺比較大方向,所以聯想到組織編制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