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於下列何種情形,檢察官得為不起訴處分?
(A)行為不罰
(B)被告犯數罪時,其一罪已受重刑之確定判決,檢察官認為他罪雖行起訴,於應執行之刑無重大關係者
(C)法律應免除其刑
(D)犯罪嫌疑不足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46952
統計:A(136),B(996),C(97),D(395),E(0)

用户評論

Kai Wen】評論

第 254 條  B被告犯數罪時,其一罪已受重刑之確定判決,檢察官認為他罪雖行起訴,於應執行之刑無重大關係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302條 (免訴判決)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一、曾經判決確定者。二、時效已完成者。三、曾經大赦者。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刑事訴訟法 第二編第一審 第一章公訴 第三節審判 相關法條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303條 (不受理判決)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刑事訴訟法 第 303 條 相關法條

snoopy75smb】評論

(A)行為不罰(X;應為不起訴之處分)(B)被告犯數罪時,其一罪已受重刑之確定判決,檢察官認為他罪雖行起訴,於應執行之刑無重大關係者(O;得為不起訴之處分)(C)法律應免除其刑(X;應為不起訴之處分)(D)犯罪嫌疑不足(X;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刑事訴訟法 第 25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