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sun-Jung Zho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藥事法 第 103 條:本法公布後,於六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依規定換領中藥販賣業之藥商許可執照有案者,得繼續經營第十五條之中藥販賣業務。八十二年二月五日前曾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予以列冊登記者,或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前項中藥販賣業務範圍包括︰一、中藥材及中藥製劑之輸入、輸出及批發(C);二、中藥材及非屬中醫師處方藥品之零售(B);三、不含毒劇中藥材或依固有成方調配而成之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D)。上述人員、中醫師檢定考試及格或在未設中藥師之前曾聘任中醫師、藥師及藥劑生駐店管理之中藥商期滿三年以上之負責人,經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
【用戶】核苷酸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比較30.中藥販賣業之營業範圍包括下列那些?①中藥批發 ②中藥零售 ③中藥輸出及輸入 ④中藥調劑 (A)僅①② (B)僅①②③ (C)僅①②④ (D)①②③④ 專技 - 藥事行政與法規- 101 年 - 101-2-藥師-藥事行政與法規#9805答案:D
【用戶】OOO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關於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之補充一百零八學年度前入學公立或私立大專校院藥學系、科,畢業後取得藥師資格者,應於畢業前或畢業後修滿下列中藥課程學分,並獲有證明文件,始得從事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一、中藥概論一學分:包括中藥發展史、中藥材之應用及管理。二、本草二學分:包括本草綱目與各種典籍、各種中藥之單元性能考察、 配伍及禁忌之研討。三、中藥方劑學三學分:包括中醫藥方劑理論、各類成分之研討,及中藥 丹、膏、丸、散、湯、膠、露、酒製劑之研究與實驗。四、中藥炮製三學分:包括中藥材之煉、炮、炙、煨、伏、曝及其他加工 調製方法之研究與實驗。五、生藥學七學分:包括藥用植物、動物、礦物學及各該藥物構...
【用戶】我是一顆地瓜球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前項中藥販賣業務範圍包括︰一、中藥材及中藥製劑之輸入、輸出及批發(C);二、中藥材及非屬中醫師處方藥品之零售(B);三、不含毒劇中藥材或依固有成方調配而成之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D)。想問非屬中醫師處方藥品是甚麼?有甚麼例子嗎
【用戶】我是一顆地瓜球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前項中藥販賣業務範圍包括︰一、中藥材及中藥製劑之輸入、輸出及批發(C);二、中藥材及非屬中醫師處方藥品之零售(B);三、不含毒劇中藥材或依固有成方調配而成之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D)。想問非屬中醫師處方藥品是甚麼?有甚麼例子嗎
【用戶】免費仔互助基金會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本法所稱藥品販賣業者,係指左列各款規定之業者:一、經營西藥批發、零售、輸入及輸出之業者。二、經營中藥批發、零售、調劑、輸入及輸出之業者。什麼意思,雖然需要特定條件才能調劑,但這樣不算中藥商的業務之一嗎?
【用戶】RUI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因為題目有說依103條來看 我在想是不是因為前段內容說可以執行第十五條的業務,但同時又定義了中藥販賣業務範圍而後段的內容對於符合特定條件的人才可再加上中醫師處方藥之調劑本法公布後,於六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依規定換領中藥販賣業之藥商許可執照有案者,得繼續經營第十五條之中藥販賣業務。八十二年二月五日前曾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予以列冊登記者,或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前項中藥販賣業務範圍包括︰中藥材及中藥製劑之輸入、輸出及批發;中藥材及非屬中醫師處方藥品之零售;不含毒劇中藥材或依固有成方調配而成之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上述人員、中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