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zu Chiu】評論
國民教育:資賦優異 縮短修業年限教育基本法: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 我要背起來背起來!!!
【鉛筆】評論
已修改喔!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民國 103 年 04 月 14 日)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一、國民中小學:二年。二、高級中等學校:四年。三、專科學校五年制:四年。四、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五、大學:四年
【陳菲恩】評論
題目問的是"縮短"....樓上的是"延長"------不一樣!
【切斯特】評論
縮短一年,延長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