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依據我國現行的特殊教育法的規定,針對「個別化教育計畫」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學校應邀請家長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B)個別化教育計畫應該於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C)所有身心障礙學生都要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D)由普通班老師主導,特教教師協助擬定,在對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做報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2713
統計:A(1270),B(491),C(103),D(112),E(0)

用户評論

Flyer Chung】評論

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

黃原】評論

特殊教育法 第28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

jade0727】評論

請問(D)如何修改?

田咩咩】評論

由學生的個案負責人(通常是學校之特殊教育老師、普通班老師或輔導老師擔任)負責擬定IEP內容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