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er Chung】評論
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
【黃原】評論
特殊教育法 第28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
【jade0727】評論
請問(D)如何修改?
【田咩咩】評論
由學生的個案負責人(通常是學校之特殊教育老師、普通班老師或輔導老師擔任)負責擬定IEP內容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