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甲未授與任何代理權予乙,乙卻自稱為甲之代理人,以甲之名義與丙締結電器用品之買賣契約。甲、丙間之買賣契約的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3333
統計:A(0),B(3),C(7),D(2),E(0)

用户評論

【用戶】a818208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118 條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債權物權無權處分有效效力未定無權代理效力未定效力未定

【用戶】abreat005

【年級】

【評論內容】22 甲的下列那一個行為,構成民法第 118 條的無權處分? (A)以自己的名義,擅自將乙的房屋出租與丙,並已交屋給丙居住 (B)以自己的名義,擅自將丙的自行車的所有權讓與給乙 (C)擅自以乙的名義,將乙的相機出售與丙,尚未交付 (D)以自己的名義,擅自與丙訂立關於乙的相機之買賣契約 答案:B 無權處分意義無權利人以自己名義就他人之權利標的物處分於第三人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