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吉班】評論
我要當警察,你考我公司法....
【Jill】評論
只是想考倒考生
【姜力仁】評論
這些出題者腦袋是有問題嗎....考警消的考生 出一堆有的沒的
【李謙】評論
代表公司之股東,如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不得同時為公司之代表。有限公司代表公司之董事或董事長,如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既不得同時為公司之代表,自應依下列情形,另定代表公司之人:(一)僅置董事一人者,由全體股東之同意另推選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代表公司(二)置董事二人以上,並特定一董事為董事長者,由其餘之董事代表公司。(經濟部七五、一0、二八商四七四八八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