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A 有限公司之股東為甲、乙、丙、丁、戊共五人,其中甲、乙二人擔任董事,且由甲任董事長。今 A 公司擬向甲購買土地蓋辦公大樓,則此不動產買賣契約之簽訂,應由何人代表 A 公司為之?
(A)甲
(B)乙
(C)由丙、丁、戊互推一人代理之
(D)經甲及乙之同意指定丙、丁、戊其中一人代理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63555
統計:A(382),B(405),C(100),D(227),E(0)

用户評論

馬吉班】評論

我要當警察,你考我公司法....

Jill】評論

只是想考倒考生

姜力仁】評論

這些出題者腦袋是有問題嗎....考警消的考生 出一堆有的沒的

李謙】評論

代表公司之股東,如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不得同時為公司之代表。有限公司代表公司之董事或董事長,如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既不得同時為公司之代表,自應依下列情形,另定代表公司之人:(一)僅置董事一人者,由全體股東之同意另推選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代表公司(二)置董事二人以上,並特定一董事為董事長者,由其餘之董事代表公司。(經濟部七五、一0、二八商四七四八八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