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佳穎】評論
人民可對行政指導提起「行政爭訟」:包含訴願、行政訴訟。行政指導為事實行為,有違法作為或不作為應提起一般給付訴訟,不需提起訴願。
【今年絕對要上榜-小珮妮】評論
這根本是在考國文==+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行政爭訟是行政程序上救濟制度的泛稱,包含了請願、訴願、申明異議、行政訴訟。
【林宗佑】評論
乾,防100分條款
【108司法特考法警上榜】評論
乾,防100分條款
【shetsuco58】評論
請問一下,如果將行政爭訟改成行政訴訟,答案就對了嗎
【賴宥靜】評論
回樓上 對 行政爭訟是訴願+訴訟行政指導是行政事實行為 無法效-->打行訴8 行訴8不用訴願 所以D要改行政爭訟 行政訴訟(補行訴6也不用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