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ick Li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公平交易法 第 27 條 (A) 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本法為調查時,得依左列程序進行:一、通知當事人及關係人到場陳述意見。二、通知有關機關、團體、事業或個人提出帳冊、文件及其他必要之資料 或證物。三、派員前往有關團體或事業之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場所為必要之調查 。執行調查之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其未出示者,受調查者得拒絕之。第 47 條(B) 未經認許之外國法人或團體,就本法規定事項得為告訴、自訴或提起民事訴訟。但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慣例,中華民國人或團體得在該國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其由團體或機構互訂保護之協議,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亦同。第 8 條(C) 本法所稱多層次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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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公平交易法 第 27 條 (A) 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本法為調查時,得依左列程序進行:一、通知當事人及關係人到場陳述意見。二、通知有關機關、團體、事業或個人提出帳冊、文件及其他必要之資料 或證物。三、派員前往有關團體或事業之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場所為必要之調查 。執行調查之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其未出示者,受調查者得拒絕之。第 47 條(B) 未經認許之外國法人或團體,就本法規定事項得為告訴、自訴或提起民事訴訟。但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慣例,中華民國人或團體得在該國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其由團體或機構互訂保護之協議,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亦同。第 8 條(C) 本法所稱多層次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