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公寓大廈建築物所有權登記之區分所有權人達半數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以上時,起造人應於幾個月內召集區分所有權人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
(A)1個月
(B)2個月
(C)3個月
(D)6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3069
統計:A(68),B(4),C(280),D(22),E(0)

用户評論

【用戶】Nick Li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2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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