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住戶違反該公寓大廈規約設置廣告物,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第1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多久之內回復原狀?
(A)10天
(B)1個月
(C)3個月
(D)6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4138
統計:A(47),B(357),C(33),D(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經紀、經ㄐㄧˋ、經紀

用户評論

【用戶】Nick Li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8 條

【用戶】Nick Li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8 條

【用戶】Diana Yung

【年級】

【評論內容】整理一下提供大家參考三個月相關條文:第22條 強制遷離第28條 起造人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第51條 受雇之管理服務人違規不改,停止執業3月-3年一個月相關條文:第8條 住戶回復原狀第57條 起造人修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