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無效之行政處分,其效力為何?
(A)自始當然不生效力
(B)經發現其無效事由之後,始不生效力。發現前仍為有效
(C)得以經過補正而使其有效
(D)得以經過轉換而使其有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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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第 110 條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自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時起,依送達、通知或使知悉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發生效力。但處分另訂不同日期者,從其規定。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力繼續存在。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