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dover0105】評論
(A)行政程序法§95規定,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B)行政程序法§114規定,得補正。
【包中】評論
第 98 條
第 95 條
第 114 條
(A)行政程序法§95規定,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者外,得以書.....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