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民法:「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屬於原則規定,下列何者為該條文之例外規定?
(A)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B)滿二十歲為成年
(C)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
(D)未成年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芯菱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此題太簡單啦!只要依照常理推斷就好,不怕...

【用戶】已上岸的~小米~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此題太簡單啦!只要依照常理推斷就好,不怕...

【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胎兒是否有權利能力?發布日期:105-06-17 ...

【用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未來事BCD現在事已出生是現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