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甲(15 歲)上學途中遭開車之乙(25 歲)闖紅燈撞傷,對於甲所生損害之訴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得獨立為原告起訴,依民法第 184 條向乙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B)甲之法定代理人得以甲為原告,並列明法定代理人,代甲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C)甲之法定代理人得於該訴訟中為訴訟之和解
(D)甲如無法定代理人,得由其親屬或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選任特別代理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00987
統計:A(487),B(25),C(33),D(20),E(0)

用户評論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二編債 第184條 (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用戶】Vita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其實我真的不知道A錯在哪裡但我只能說BCD一定對求解~~~A

【用戶】胡愛晏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原告或被告無訴訟能力,未由法定代理人合法代理者a錯在未由法代代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