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級教師】評論
R. S. Peters 在他《倫理學與教育》一書中認為教育規準有三,為合價值性、合認知性、合自願性,是一種真善美的規準,分析如下:一、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教育一種價值傳遞與創造的活動,教育必須符合一切正面的價值活動才有意義,不能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教育活動內涵不管如何複雜分化,都應該是有價值的活動,就常識觀點而言,是有意義的、合理的、適切的;就價值論觀點而言,是內在的、非工具性的及普通性的價值,即所謂『善』的規準。。例:教導學生「偷竊能夠滿足個人慾望,所以偷竊是必要的行為」、「教學生吞鴨蛋比賽」上述教導內容較可能違反合價值性規準;教育的出發點必須是善良的,是助人向上、向善的歷程,不能教人去偷;教育...
【蔡羚羚】評論
這一題的出題者該不會是假設所有學生都不想假日到學校念書啊??!!
【Joyce(多虧阿我10】評論
看清楚題目喔題目是說可能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