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小雯幼教師】評論
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中直轄市立.縣(市)立.鄉(鎮.市)立幼兒園90人以下:教保組91-180人:教保組及行政組或總務組181-270人:教務組.保育組.行政或總務組271人以上:教務組.保育組.行政組及總務組設有學前特教班三班以上:特殊教育組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90人以下:不設組91-180人:教保組181以上:教務組.保育組設有學前特教班:得設特殊教育組幼兒園分班:教保組前兩項不包括幼兒園分班之招收人數
【不二家】評論
請問老師,此法源來自哪裡呢?
【CHUN】評論
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
【張郁婷】評論
法規名稱: 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28 日第 3 條直轄市立、縣(市)立、鄉(鎮、市)立、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立幼兒園,按招收人數或班級數,依下列規定設各組:一、九十人以下:教保組。二、九十一人至一百八十人:教保組及行政組或總務組。三、一百八十一人至二百七十人:教務組、保育組及行政組或總務組。四、逾二百七十人:教務組、保育組、行政組及總務組。五、設有學前特殊教育班三班以上:特殊教育組。六、幼兒園分班:教保組。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按招收人數或班級數,依下列規定設各組:一、九十人以下:不設組。二、九十一人至一百八十人:教保組。三、逾一百八十人:教務組及保育組。四、設有學前特殊教育班:得設特殊教育組。五、幼兒園分班:教保組。前二項各款人數或班級數,不包括該幼兒園分班之招收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