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夫妻之一方得申請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或回復其本姓;其回復本姓者,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幾次為限?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4703
統計:A(815),B(46),C(4),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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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喜捨】評論

姓名條例 第八條(改姓、冠姓)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姓:一、被認領、撤銷認領。二、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三、臺灣原住民或其他少數民族因改漢姓造成家族姓氏誤植。四、音譯過長。五、其他依法改姓。夫妻之一方得申請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或回復其本姓;其回復本姓者,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