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依警察法施行細則規定,下列何者屬於中央立法之事項?
(A)警察勤務機構勤務之實施
(B)警察勤務機構設置、裁併及勤務之實施事項
(C)警察教育教材之標準
(D)警察常年訓練之實施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0),B(2),C(4),D(0),E(0)

用户評論

Kai Lan】評論

警察法施行細則第 3 條(中央立法事項)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由中央立法事項如左:一、警察官制,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機關之組織、編制等事項。二、警察官規,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及官職之任免、遷調、服務、請假、獎懲、考績、退休、撫卹等事項。三、警察教育制度,指警察教育之種類階段及師資、教材之標準等事項。四、警察服制,指各級警察人員平日集會、及執行職務時,著用服式等事項。五、警察勤務制度,指警察勤務之單位組合勤務方式之基本原則事項。六、其他全國性警察法制,指有關全國性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市容整理、戶口查察、外事處理及上列五款以外之有全國一致性之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