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emy】評論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16條 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捐贈或加入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成立之公益信託,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該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房屋稅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公益信託,其受託人因該信託關係而取得之房屋,直接供辦理公益活動使用者,免徵房屋稅。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之1第1項 受託人因公益信託而標售或義賣之貨物與舉辦之義演,其收入除支付標售、義賣及義演之必要費用外,全部供作該公益事業之用者,免徵營業稅。
【肚皮】評論
公益信託的稅賦優惠有:所得稅-個人捐贈於...
【*AJ.怡君】評論
公益信託持有土地的期間仍須繳納地價★,...
【ranran】評論
地價稅為持有稅 一定要繳
【陳晉佑】評論
公益信託稅賦優惠:遺贈稅、所得稅、房屋稅、營業稅資料來源:https://www.trust.org.tw/tw/info/related-common/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