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1.根據104年1月所修訂的「國民中小學成績評量準則」,以下那哪一陳述較正確?
(A)日常生活表現評量至學期末應轉換為等第登錄

(B)量化成績應轉換為甲乙丙丁戊五等第

(C)定期評量之次數, 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定之

(D)成績評量紀錄每學期至少應以書面通知家長及學生一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5029
書單: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教育法規、國小成績評量辦法

用户評論

【用戶】Miaumiau Miau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日常生活表現評量至學期末應轉換為等第登錄X 不作綜合性評價及等第轉化(B)量化成績應轉換為甲乙丙丁戊五等第X 優甲乙丙丁(C)定期評量次數由學校自訂X定期評量之次數, 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定之。(D)成績評量紀錄每學期至少應以書面通知家長及學生一次O每學期至少應以書面通知家長及學生一次

【用戶】Yu Ling Hu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8 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領域之平時及定期成績評量結果,應依評量方法之性質以等第、數量或文字描述記錄之。前項各學習領域之成績評量,至學期末,應綜合全學期各種評量結果紀錄,參酌學生人格特質、特殊才能、學習情形與態度等,評定及描述學生學習表現和未來學習之具體建議;並應以優、甲、乙、丙、丁之等第,呈現各學習領域學生之全學期學習表現,其等第與分數之轉換如下:一、優等:九十分以上。二、甲等:八十分以上未滿九十分。三、乙等: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四、丙等:六十分以上未滿七十分。五、丁等:未滿六十分。前項等第,以丙等為表現及格之基準。學生日常生活表現紀錄,應就第三條第二款所列項目,分別依行為事實記錄之,並酌予提供具體建議,不作綜合性評價及等第轉換。

【用戶】Lin Yu-Siang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C選項在民國101年已經刪除「定期評量之次數, 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定之」的條文,改成定期評量紙筆測驗每學期至多三次、平時測驗要符合最小化原則。其義應與下放決定評量次數的權限給學校相同。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51.根據95年所修訂的「國民中小學成績評量準則」,以下那哪一陳述較正確?(A)日常生活表現評量至學期末應轉換為等第登錄(B)量化成績應轉換為甲乙丙丁戊五等第(C)定期評量次數由學校自訂(D)成績評量紀錄每學期至少應以書面通知家長及學生一次修改成為51.根據104年1月所修訂的「國民中小學成績評量準則」,以下那哪一陳述較正確?(A)日常生活表現評量至學期末應轉換為等第登錄(B)量化成績應轉換為甲乙丙丁戊五等第(C)定期評量之次數, 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定之(D)成績評量紀錄每學期至少應以書面通知家長及學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