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茜茹】評論
1.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4.各校聘任教學支援人員,應公開甄選,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其聘任期間,每次最長為一學年。但未達一學期者,得逕由校長聘任之。
【Li Li】評論
考選部公布:ABCD一律給分
【107正取二謝謝阿!!就】評論
n第 7 條教學支援人員之教學時間,依各校每週教學之節數,合計以不超過二十節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