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之 1 規定,老年年金給付,依下列方式擇優發給:一、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零點七七五計算,並加計新臺幣一定數額。二、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一點五五計算。請問若依百分之零點七七五計算,應另加計新臺幣多少元?
(A) 2000 元
(B) 3000 元
(C) 4000 元
(D) 500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0687
統計:A(33),B(240),C(48),D(14),E(0)

用户評論

【用戶】張洺慈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勞工保險條例-4保險給付6老年給付第58條(老年給付之情況)年滿六十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一、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二、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除依前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外,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經保險人核付後,不得變更: 一、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年滿六十歲或女性被保險人         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二、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三、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退職者。 四、參加保險之年資合...

【用戶】陳建誌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b選項應該是3000元,不是3500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