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行政訴訟文書採寄存送達者,自何時起發生效力?
(A)自寄存之日起
(B)自寄存之日起,經十日發生效力
(C)自寄存之日起,經三十日發生效力
(D)自寄存之日起,經應受送達人知悉之日起生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1006
統計:A(285),B(1156),C(195),D(541),E(0)

用户評論

】評論

比較:行政程序法 74 I. → 送達即生效力行政訴訟法 73 IV. 寄存送達,自寄存之日起,經10日發生效力訴願法 47 準用行政訴訟法 73

包中】評論

行政訴訟法 第 73 條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法律條文補上花 高二下 (2017/07/23) 94比較:行政程序法 74 I. → 送達即生效力程序法第74條(寄存送達)  送達,不能依前二條規定為之者,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地方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   前項情形,由郵政機關為送達者,得將文書寄存於送達地之郵政機關。   寄存機關自收受寄存文書之日起,應保存三個月。行政訴訟法 73 IV. 寄存送達,自寄存之日起,經10日發生效力第73條(寄存送達)  送達不能依前二條規定為之者,得將文書寄存於送達地之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