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是為了更好的自己!上】評論
民法93前條之撤銷,應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一年內為之。但自意思表示後,經過十年,不得撤銷。
【蘇守文】評論
撤銷受脅迫意思表示之要件:(一)須有脅迫...
【Ommmmm】評論
不要浪費鑽石買亂寫一通的最佳解了第 92 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第 93 條前條之撤銷,應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一年內為之。但自意思表示後,經過十年,不得撤銷。(A)因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之乙,若欲撤銷該意思表示者,應於脅迫終止後1年內為之§93(B)被脅迫行為雖非出自於買受人丙,甲仍得撤銷.....看完整詳解
【Lin Tony】評論
被甲乙身分裱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