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工程爭議之解決途徑有那些?試就公平性、權威性、費用成本及其程序,製表比較說明之。(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84
統計:A(24),B(349),C(84),D(95),E(0)

用户評論

【用戶】Eric Lin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法源依據為"'公務人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乃由考試院於民國85年8月29日訂定發布。

【用戶】劉建男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公務員服務法第14-2條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前項許可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用戶】Ellen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公務員服務法第 14-2 條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前項許可辦法,由考試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