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評論
(B)侵害者有過失時,方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C)侵害者故意為之時,方得請求防止之(D)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為 1 年 民法第18條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B);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C)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A) 民法第125條請求權,因十五年(D)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110國營企管職員正取 感】評論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