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6 關於第三審程序,依九十二年元月十四日修正之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第三審為法律審,第三審法院應以第二審判決確定之事實為判決基礎
(B)第三審不得調查任何事實
(C)當事人在第三審不許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
(D)第三審原則上應行言詞辯論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6701
統計:A(4),B(54),C(6),D(1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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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評論
第 475 條 (調查之範圍) 第三審法院應於上訴聲明之範圍內,依上訴理由調查之。但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之事項,或有統一法令見解之必要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