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鈺彬】評論
我的看法是.憲法明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所以公職並不專屬於政黨
【夏紛霏】評論
加入政黨屬個人集會結社自由。依照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5條:「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可知加入政黨與否,屬公務員個人自由。
【光在前方】評論
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論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憲法第18條: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ccc05617】評論
如果公職要平均分配給政黨的話 柯文哲先生就當選不了了
【夏紛霏 (108地特民政上】評論
加入政黨屬個人集會結社自由。依照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5條:「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可知加入政黨與否,屬公務員個人自由。
【光在前方108原特已上榜謝】評論
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論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憲法第18條: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