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下列何者由憲法法庭審理之?
(A)總統之罷免案
(B)政黨違憲之解散事件
(C)大法官之彈劾案
(D)大法官之罷免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5003
統計:A(256),B(4446),C(136),D(21),E(0)

用户評論

genlan】評論

總統之罷免由立法院提出,人民投票為之

許武忠】評論

憲法法庭審理:1正副總統彈劾

許武忠 賣點鑽石回饋阿摩】評論

憲法法庭審理:1正副總統彈劾  談何容易21再32

林岳龍】評論

總統彈劾案 立法院提出 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憲法法庭判決成立 被彈劾人應即解職監察院不得彈劾的對象有:總統、副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國民大會委員、立委、監察委員、議員(其餘皆由監察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