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樺】評論
甲不法侵害乙公司之信譽。惟因公司係依法組織之法人,其名譽遭受損害,無精神上痛苦之可言,登報道歉已足回復其名譽,自無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精神慰藉金之餘地。(62年台上字第2806號判例)換言之,人格權的損害賠償,僅限於自然人才能請求,法人不可請求。是以,乙尚不得向甲請求賠償慰撫金。http://tw.myblog.yahoo.com/tingwen95/article?mid=46716&prev=46717&next=46715
【AMY】評論
非財產上面的損害稱之為慰撫金。EX:精神上之損害
【Jo Jo】評論
慰撫金賠償非財產損害如精神損害但公司不是自然人,不可能有精神損害故不得請求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