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有關證人之權利與義務,何者錯誤?
(A)傳喚證人出庭,應用傳票
(B)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聲請羈押
(C)證人拒絕證言時,應將拒絕之原因釋明之
(D)未滿16歲之證人,不得令其具結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Lin YI Jyun】評論

第178條第1項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181條 (拒絕證言-身分與利害關係)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與其有前條第一項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