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積欠丙債務,為避免其 A 屋被強制執行,將 A 屋出售與惡意之乙,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而害及丙之債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買賣契約及物權行為均無效
(B)丙得聲請法院撤銷其買賣契約及物權行為
(C)只有買賣契約無效
(D)甲得解除其買賣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95935
統計:A(147),B(244),C(22),D(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撤銷權之行使
用户評論
【用戶】Js Hua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第二百四十四條 (債權人撤銷權 )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用戶】Wan Rung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答案如果是B的話,代表物權、債權行為都有效嗎?
【用戶】106高考必上,別再不強迫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http://yamol.tw/item.php?id=366041
【用戶】薛惠芬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如果有登記的話會如何?
【用戶】Js Hua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第二百四十四條 (債權人撤銷權 )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用戶】薛惠芬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如果有登記的話會如何?
【用戶】陽光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所有權登記 => 物權買賣契約 => 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