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所有人於房屋設定抵押權後,所為之下列何者行為,抵押權人得請求停止之?
(A)於該房屋上再設定抵押權於他人
(B)再將該房屋出租於他人
(C)將該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
(D)將房屋拆毀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8
統計:A(1),B(0),C(2),D(22),E(0)

用户評論

Fly】評論

(A)第865條(抵押權之優先效力1) 不動產所有人,因擔保數債權,就同一不動產,設定數抵押權者,其次序依登記之先後定之。    (A)於該房屋上再設定抵押權於他人:不影響其優先受償(B)第866條(抵押權之優先效力2) ①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得設定地上權或其他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或成立租賃關係。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B)再將該房屋出租於他人:不影響其優先受償(C)第867條(抵押權之追及效力) 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C)將該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不影響其抵押權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33 所有人於房屋設定抵押權後,所為之下列何者行為,抵押權人得請求停止之? (A)於該房屋上再設定抵押權於他人  只產生清償順位的問題(B)再將該房屋出租於他人  房屋租出去,所有人跟債權人沒變阿~~(C)將該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 抵押權跟隨著所有權移轉到受與人 (D)將房屋拆毀 ABC皆不影響債權人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