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下列何種權利,不得作為抵押權設定之標的?
(A)所有權
(B)典權
(C)地役權
(D)地上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3953
統計:A(4),B(20),C(21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853條不動產役權不得由需役不動產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權利之標的物】。第882條【地上權】、【農育權】及【典權】,均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