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德】評論
§490 (承攬之定義)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之價額,推定為報酬之一部。
【lf5lf5】評論
完成一定之工作
【MingWei 上岸繼續考】評論
愛德華 高二上 (2012/01/10 01:04):6人僱傭契約提供的是勞務,狹義的指勞力,廣義的尚包括受僱人的智慧、專業、經驗、人脈及技術等。而承攬契約通常包括一定工作之完成,除包括勞務的提供以外,承攬人尚需提供工作場所、設備、材料及原料等。
【Eda Huang】評論
民法第四百八十二條:「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民法第四百九十條:「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民法第五百二十八條:「 委任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如果仔細比對的話,可以看出<承攬跟<委任最大的差別在於,<承攬有明訂要給付報酬,<委任則無。題目沒有額外說明,故應照常識解題,將其視為僱請油漆工是會給付報酬的,故本題應選<承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