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八歲的小寶經行為式純音聽力檢查結果,其優耳之500、1000、2000 頻率(赫)的聽閾平均值為 21 分貝。依據 102 年修訂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小寶應鑑定為:
(A)輕度聽覺障礙
(B)中度聽覺障礙
(C)重度聽覺障礙
(D)以上皆非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8227
統計:A(426),B(379),C(289),D(677),E(0)

用户評論

迷雨隨行】評論

教育法沒有分級別,衛生署的法規有分輕中重,從55分貝開始

佘怡靜】評論

新法規好像沒有分輕中重度

lynn0512khg】評論

第 5 條 本法第三條第三款所稱聽覺障礙,指由於聽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功能異常,致以聽覺參與活動之能力受到限制者。前項所定聽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一、接受行為式純音聽力檢查後,其優耳之五百赫、一千赫、二千赫聽閾平均值,六歲以下達二十一分貝以上者;七歲以上達二十五分貝以上。二、聽力無法以前款行為式純音聽力測定時,以聽覺電生理檢查方式測定後認定。名  稱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09 月 02 日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56歲21分貝和7歲為分野 25分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