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依會計法規定,半年度會計報告之送出期限為何?
(A)依決算法之規定
(B)於期間經過後 1 個月內送出
(C)於期間經過後 15 日內送出
(D)於期間經過後 30 日內送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0),D(1),E(0)

用户評論

胡智鴻】評論

會計法32條(A)年度報告(B)無此規定(C)月報、季報(D)半年報

Sofia】評論

第32條(會計報告編送期限)  各單位會計機關及各附屬單位會計機關報告之編送,應依左列期限:   一、日報於次日內送出。   二、五日報於期間經過後二日內送出。   三、週報、旬報於期間經過後三日內送出。   四、月報、季報於期間經過後十五日內送出。但法令另定期限者,依其期限。   五、半年度報告於期間經過後三十日內送出;年度報告,依決算法之規定。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各報告之編送期限,於分會計及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適用之。   第一項第五款之報告,應由單位會計或附屬單位會計機關,就其分會計機關整理後之報告彙編之;其編送期限,得按各該分會計機關呈送整理報告之期限及其郵遞實需期間加算之;採用機器處理會計資料之機關,其會計報告編送期限,由該管主計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