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關於公務人員考績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經平時考核獎懲抵銷後,曾記二大功人員,考績應列甲等
(B)平時考核之功過,曾記一大功人員,考績不得列乙等以下
(C)平時考核之功過,曾記一大過人員,考績得列丙等
(D)無獎懲抵銷而累積達二大過者,年終考績應列丁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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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李儒儒(三榜達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13 條平時成績紀錄及獎懲,應為考績評定分數之重要依據。平時考核之功過,除依前條規定抵銷或免職者外,曾記二大功人員,考績不得列乙等以下;曾記一大功人員,考績不得列丙等以下;曾記一大過人員,考績不得列乙等以上。

【用戶】學海無涯 回頭是岸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6 條 I年終考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各等分數如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