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錢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13條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且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用戶】錢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13條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且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