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安陵容】評論
A選項,私經濟行政,民法契約。B選項,招生簡章,屬行政規則。理由,行政機關為維持內部運作所作成之非直接對 外發生效力之一般規定。──我知道此題肯定不是行政契約〈入學切結書〉, 但「簡章」是否為行政規則?不太敢跟大家確定。C選項,牽涉公法〈全民健康保險法〉上權利義務設定之契約;屬行政契約。D選項,字眼「核定」,所以此題肯定不是行政契約〈非高權行政〉;至於函定書函性 質屬行政處分?不太敢跟大家確定。【幫我】有請其他同學幫忙解惑上述所提起的B、D選項。
【betty4670】評論
請問樓上同學說的自治規章,就是依地制法26條,縣市政府之自治條例稱為"規章",是一樣的嗎?
【L J】評論
嗨嗨!回樓上:他指的是釋626:「大學對於入學資格既享有自治權,自得以其自治規章,於合理及必要之範圍內,訂定相關入學資格條件,不生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法律保留原則之問題。」
【│Ann 找回初心│】評論
D 選項 為行政處分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執一字第 0970007311 號 函釋內容主 旨:關於都市更新條例第 30 條第 1 項及第 31 條第 5 項執行疑義乙案, 本部意見如說明二、三。請 查照參考。說 明:一、復 貴部 97 年 9 月 8 日內授營更字第 0970141436 號函。 二、按都市更新團體(實施者)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 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實施,公告期滿無人異議,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第 1 項、第 29 條第 1 項及第 32 條第 1 項、第 2 項等規 定,即屬確定並對外發生效力,該核定在未經依法定程序撤銷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