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勞動基準法中處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乃是勞動刑罰的形式之一,下列何項非屬勞動刑罰處分之行為?
(A)拒絕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B)童工於午後八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C)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
(D)強制勞工從事勞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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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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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勞動基準法(A)第 80 條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B)第 48 條童工不得於午後八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第 77 條違反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三項或第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C) 第 6 條任何人不得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第 76 條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金。(D) 第 5 條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第 75 條違反第五條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用戶】whappy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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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80 條(A)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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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勞動基準法(A)第 80 條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B)第 48 條童工不得於午後八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第 77 條違反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三項或第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C) 第 6 條任何人不得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第 76 條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金。(D) 第 5 條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第 75 條違反第五條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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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80 條(A)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勞動基準法